为进一步落实“三抓三促”行动,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,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,我市2023年再次提高了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救助标准,实现自2009年以来的“十五连增”,切实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。此次提标全市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4%,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8076元提高到8400元,补助水平由年人均7008元提高到7284元;全市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6%,由每人每年5268元提高到5580元;一、二、三、四类农村低保对象年补助水平分别达到5580元、5304元、1068元、744元;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.3倍确定,每人每年分别达到10920、7260元,照料护理年标准根据保障对象具备生活自理能力、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、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,按照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的9%、18%、27%确定,分别达到全自理1800元、半护理3612元、全护理5412元。新的补助水平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,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行动、低保扩围增效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等重点工作,全面摸排,科学测算,按标施补,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提标提补工作,届时将惠及全市城乡低保、特困供养对象约11.23万人。★来源:白银民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