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的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。因此,可以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采取转包、出租、互换、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,并且有权在承包期内决定流转期限和流转方式,其他人均无权干涉,而且流转的收益也是归其所有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、扣缴。可见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基于承包的土地所享有的一项权利,农民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进行转包,这是一项法定的自主权利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阻止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 (一)依法、自愿、有偿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; (二)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,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; (三)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; (四)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; (五)在同等条件下,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。 |